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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王羲之书法院二期导师工作室招生启事
时间:2015-08-11 10:44:25 浏览次数:12611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王羲之书法院,迄今累计培训学员近两千人,教学上取得了较大成绩,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,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。去年首期导师班的设立,为广大书法爱好者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教学体系,通过一年的学习,学员们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,多人次在中国书协和省书协主办的展览中入展获奖。鉴于此,第二期导师班继续招生。从即日起报名,9月初开学。
一、艺术顾问
顾亚龙。
二、招生对象
具有一定创作水平和较好艺术发展前景的18至60岁、身体健康的中青年书法作者均可报名。
三、导师工作室设置
导师由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真才实学的专家担纲,每个工作室拟定学员15名。工作室导师名单:
于茂阳:山东省法家协会副主席,山东省教育书协主席(导师助理:杨国栋)
李向东: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,山东省青年书协名誉主席
孟鸿声:山东省书协驻会副主席,王羲之书法院院长,山东省书协创作委员会主任(导师助理:逄春伟)
亓汉友:山东省书协主席团委员,山东省书协创作委员会主任,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书法教师(导师助理:田波)
蒋乐志: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,首都师范大学博士,山东师范大学讲师,山东书协王羲之书法院副院长
倪和军: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,西泠印社社员,山东书协王羲之书法院副院长
杨 雯:中国书法家协会考级中心考官,山东书协王羲之书法院副院长
张志鸿: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,西泠印社社员,山东书协王羲之书法院研究员
逄春伟: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,王羲之书法院研究员
刘鲁旭: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,王羲之书法院研究员
邹方臣:中国书法家协会考级中心考官,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,山东书协王羲之书法院执行院长(导师助理:郭保军)
四、教学方式
采取工作室固定教学法,由各工作室导师根据学员个体情况,制定相应的本工作室教学计划,因人施教。集中面授与各工作室分别面授教学相结合。
1、由“书法院”于9月份开学时集中在济南组织面授一次,面授设书法本体相关学术讲座及现场训练辅导课,讲座由著名专家、学者主讲;训练辅导分工作室授课,由工作室导师独立完成;
2、导师适时召集不少于8次(每次2-3天)的本工作室学员面授;如增加面授次数或教学时间,以及面授地点等,由导师与学员自行商量确定。
3、每月交一次作业,面授时供导师点评。
4、学制一年。
五、学员学习待遇
1、开学面授,即发放部分参考资料及听课证等;
2、在《山东书法》设“专家工作室”栏目,及时反映“工作室”教学情况;
3、学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面授,不予补课;
4、在学期间赠读《山东书法》;
5、可在学习当年及次年投稿参加“中心”教学成果优秀作品的评审。根据山东书协会员入会条例细则规定,参加山东书协书法培训中心教学成果优秀作品展评选出20名(暂定)获奖者,作为加入山东省书协条件之一;
6、学习结束后,颁发结业证书。
六、报名与录取
1、报名需交相关材料:A高清晰度临摹和创作作业照片各一张(篆刻作者寄临摹和创作印拓各2方);B姓名、性别、通讯地址、联系方式、身份证号、求教导师、个人简历。请将上述材料发送到sdssfjxh@126.com。报名自启事发布之日起,2015年8月25日截止。
2、报名实行双向选择。招生小组审核报名资料,并与导师协商确认后,8月下旬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,学员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缴交学费及办理相关事宜。学费每人10000元。 一律从邮局汇寄,切勿加密,以免延误。报名及汇款地址:济南市马鞍山路58号院9号楼山东省书协。 收款人:李云,邮编:250002。
3、联系人:邹方臣0531-82069989 13153108880。
山东省书法家协会
2015年7月1日
协会简介
更多>>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于1980年成立,当时名为"山东书法篆刻研究会",1982年更名为"中国书法家协会山东分会",隶属山东省文联,位于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,历任主席:鲁萍、蒋维崧、张业法、顾亚龙,现任主席:王瑞。





